027-桃源新村建筑群
名 称:桃源新村建筑群
地 址:西湖风景名胜区宝石山东麓
建筑概况:
建造年代:20世纪40年代、60年代;
建筑结构:砖混、砖木
建筑类别:桃源新村17幢建筑(居住建筑->花园别墅);
桃源新村建筑群(公共建筑->医疗建筑);
建筑简介:包括5幢8号、5幢10号、6幢、7幢、9幢、10幢、24幢。其中5幢8号、10号主体结构保存较好,外立面部分破损,10号周围搭建较多;6幢建筑保存较好,原为教堂;7幢、9幢、10幢、24幢建筑主体保存较好,现均为民居。
桃源新村17幢建筑,位于西湖宝石山东麓,建于20世纪60年代,是一幢西式风格的别墅建筑。建筑坐北朝南,建于山坡上,三层带阁楼,四坡顶,墙体拉毛表面,鲜黄色涂料,后期有所改建。2.历史沿革
据了解,上世纪60年代早期,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为解决部分厅级领导的住房问题建造了此楼。当时此楼门牌号为2幢,二层四开间,底层院子无围墙。小楼最初住着两户人家,一楼是原省人大副秘书长张澄秋一家,二楼是省计经委原主任程精业一家。
70年代后期(文革后),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对桃源新村17幢进行了扩建。小楼东面增加一开间,建筑面宽由原来的四开间变为五开间;原来的二楼加层后变为三楼;一楼又增补了围墙。小楼北侧新建一坡道,供三楼住户出入,一、二楼住户则由西侧出入。扩建后,每层各住1户,共计3户。程精业由原二楼搬入三楼,省农科院党委书记董炳宇(张澄秋女婿)由原一楼搬入二楼,一楼由省纪检委副书记赵仲一居住(后改为徐恒芳)。
3.历史人文意义
此楼建造时国家刚经历三年自然灾害,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水平相对较低。但国家仍抽出资金为当时的老干部们建造住宅,体现了党和政府对那些为人民打江山的老干部们的关心和尊重。
桃源新村17幢建造时,除了其北面坡上的原浙江省麻风病院建筑群外,周边尚无其他住宅。小楼低层、坡顶、黄墙、绿窗,中西合璧的外观在一定程度上参照延续了麻风病院建筑群的建筑风格。文革后,桃源新村兴建了大批住宅,但与原麻风病院建筑群的风格截然不同。桃源新村17幢既像是对原麻风病院建筑群的一种追忆,又像是宝石山东麓新老建筑间的一种过渡。它代表了六十年代高级住宅的形象,具有一定的时代特色。
此楼先后住过程精业、张澄秋、董炳宇、赵仲一等老干部。他们都是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在省会杭州以外的城市工作过多年的老干部。他们为消灭日寇、解放旧中国沥血披肝,又为新中国的建设事业作出很大贡献。所以此楼有丰富的人文内涵和一定的纪念意义。
目前该建筑已上升为第五批杭州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历史建筑保护规划图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