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概况:
名 称:浙江省高等法院及杭县地方法院旧址
地 址:拱墅区庆春路258号
年 代:近代
结 构:砖石
类 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文物简介:
浙江省高等法院及杭县地方法院建于清末民国初。浙江省高等法院成立于民国19年(1930),杭县地方法院成立于民国16年(1927)以后,其前身分别为设立于清宣统二年(1910)的浙江高等审判厅及高等检察厅、杭州地方审判厅及地方检察厅。
原浙江省高等法院及杭县地方法院旧址屋顶设有高耸、华丽的巴洛克式山花,山花居中安嵌大钟,檐口饰有线脚,四坡水屋面,建筑平面、立面对称布局。但在1951年-1966年间,因拓建延安路而拆除整体的五分之二,改变了原来对称的建筑结构。现存法院旧址占地约474平方米,二层砖结构歇山顶。建筑下设台基,其壁面辟有拱形通气孔。建筑南立面以六根贯通两层的矩形砖壁柱构图,东侧辟一门廊,是整个建筑完整时期的主入口,前置六级宽阔的台阶,上用混合式柱列承托二层的平台,上下立面均用弧形拱券门。门廊西侧,一层多用弧形拱券门、窗,二层多用平窗。整个南立面皆用红色清水砖砌筑,装饰华丽、繁缛。建筑西立面用红、灰清水砖混砌,设弧形拱券门和拱券窗。北立面纵向分成三段,中段为拱券廊,两侧段上下层各设六樘弧形拱券窗,北立面用砖与西立面相同。
浙江省高等法院及杭县地方法院旧址作为旧政权司法机构遗存建筑在杭城的孤例,从物质实体的角度,记载了脱离行政机关而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司法机构在浙江形成、演变的历史。旧址建筑采用西式形制,遵循西洋古典主义建筑的美学法则,重视立面构图和装饰,颇具时代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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